為有效遵循環境法規之要求,並改善環境污染的整治與控管,台灣中油除定期追蹤各項法規最新內容外,各事業單位均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並建立自主巡檢機制,以迅速改善問題,另定期邀集專家進行環保巡查,並成立環保巡查小組,查核紀錄均鍵入環保查核系統,追蹤至改善完成,透過訂定廢污水及廢棄物管理作業程序,並定期檢討更新,使各單位實務工作符合法規規定。2022年台灣中油環保罰單件數相較於2021年有所提升,然仍為近5年次少之紀錄 ,其中以空氣污染為主要之違規類型,未來仍將持續進行多項污染防治工作,並進一步擬訂空氣污染物排放之防制與改善措施並適時調整應對策略,以避免類似的違法情事發生。
台灣中油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或廢水處理工場之相關單位,並依照「廢水工場上游廢水源頭排放管制作業要點」,訂定各轄區工場之油水分離池操作、維護及清理規定,煉製及石化事業部環保部門則訂定其排放水質標準及檢驗規定,以利有效管理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廢污水。
台灣中油建置完善之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首重製程廢水源頭排放管制措施,輔以高效能設備進行廢水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經回收處理作業之放流水遵循環保法規標準,減緩因生產過程所產生的廢污水對環境造成影響。台灣中油放流水主要之污染物為石油中所含之有機成份,放流水持續定期監測重點為懸浮固體(SS)、化學需氧量(COD)、油脂(Oil)及酚(Phenol)等項目,2022年各廠放流水監測皆經妥善處理,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無地下水之排放。如遇管線破損情形,台灣中油將立即清除破損管線內的餘油、移除受污染土壤,並與居民協商停用地下水,改由台灣中油提供灌溉用水,飲用水則由台灣中油補助安裝自來水設備,不影響民眾日常用水。此外,更增設壓力監控系統、巡管點、防蝕測試點,並積極規劃管線汰換工程,全力防阻管線破損情況發生。各廠區以該年度採樣監測平均值進行統計。
鑒於各界對空氣品質要求日趨提升,台灣中油展現其友善環境的決心,積極推動空氣污染防制及改善,辨識出其主要之空氣污染物為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物(VOCs) 及粒狀污染物(TSP),排放來源包含煙道、廢氣燃燒塔、儲槽、設備元件及裝載操作等,依此提出各項改善計畫。石化產業揮發性有機物來源中,設備元件逸散至空氣不易管控,2022 年相較 2021 年 VOCs 排放量降低 15.2%。
台灣中油積極配合政府政策,規劃空氣污染改善項目,並配合環保署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 致力改善及管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更於 2022 年新增 5 項改善計畫,將預算規劃擴增至 111 億元, 計畫 2017 至 2031 年完成共 37 項空污改善計畫。截至 2022 年年底,業已完成 27 項,尚有 10 項執行中,各項空污改善措施及累積成效如下:
石化產業揮發性有機物來源中,設備元件逸散至空氣不易管控,中油持續強化設備元件洩漏改善,透過研訂管理目標(季檢測洩漏率0.2%、修護率60%及自主檢測率12%)、建立高洩漏風險設備元件清單及推廣設備元件自主檢測管理系統,並定期召開會議追蹤執行成果,本公司設備元件洩漏率已明顯改善,煉化三廠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改善趨勢圖如下:
為強化廢棄物減量、申報、貯存、清理( 清除、處理及再利用) 之管理,台灣中油訂有「事業廢棄物管理要點」及「事業廢棄物追蹤作業原則」,強化廢棄物清理之追蹤與管理,並依據法規及執行現況,不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滾動式檢討修正,以落實廢棄物管理。
台灣中油除一般生活垃圾外,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主要為廢觸媒、污泥、油泥等,一般生活垃圾委請地方清潔隊及合格清除機構代清運至地方焚化爐焚化處理,廢貴金屬觸媒以回收貴重金屬方式處理,污泥、油泥則經由廠內之焚化爐處理後,再進行最終掩埋處理。因此整體而言,目前對固體廢棄物之處理方式,係依廢棄物性質分別採回收再利用處理、固化處理、掩埋、焚化處理、物化處理、熱處理及穩定化處理等方式進行妥善處置或處理。
鑑於部分事業廢棄物仍具有綠色經濟價值,同時遵循主管機關公告應採再利用之廢棄物列表,台灣中油致力推動事業廢棄物之回收再利用工作。就2021 年而言,煉製及石化廠之再利用廢棄物主要為廢沸石觸媒(主要成分為三氧化二鋁(Al2O3 )及二氧化矽(SiO2),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之再利用用途,送至再利用機構,其再利用率達100%。
台灣中油依法令進行土壤與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改善工作,2022年解除列管場址2處,總計至2022年底,已解除列管場址45處,尚有39處被列管。
2022年解列場址:2處
解列日期
1
北寧路站/基隆市
2022/6/7
2
五股站/新北市
2022/11/9
已列管
未列管
要求相關單位依規定時限提出應變、控制與整治計畫,並遵照環保主管機關及學者專家審查核定之污染改善計畫內容,進行後續土壤及地下水與污染改善工作。
水洗
亞灣區-特貿二南場址土壤水洗設備
綠色整治與土地活化再利用
1.2022年3月28日解除高廠(第3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列管。
2. 2022年5月31日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解除列管,後續配合高雄市整治經貿規劃,相關部分土地已活化再利用作為目前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分公司於高雄地區設廠使用。
五輕拆廠前及中核整治
高雄煉油廠整治第3區暫置6-3區之大範圍生物復育堆
土壤熱處理工法
熱處理設備場
現地化學氧化法
自動注藥系統
委外處理
高雄煉油廠離場土壤載運
SDGs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