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國際社會對於低碳轉型的呼聲,並配合我國政府宣示的淨零排放目標,台灣中油作為我國最大的油氣能源供應商,我們深知自身在環保與永續發展上的責任重大,積極參與減碳行動,引進碳中和液化天然氣等專案與措施,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台灣中油能源使用類別為電力、天然氣、蒸氣、燃料氣、石油氣、燃料油等,2023 年總使用能源熱值為 7.99 千萬 GJ,其中燃料氣熱值
使用最高。2023 年自產產品產量 14,179.271 萬公秉,計算後 2023 年能源密集度為 0.563 GJ/ 公秉,與 2022 年能源密集度 0.551 GJ/ 公秉相比 , 增加約 2.13%。
年度
2021
2022
2023
非再生能源
直接能耗
天然氣
2.23
2.22
2.39
燃料氣
3.95
3.94
3.26
液化石油氣
0.003
0.014
0.005
低硫燃料油0.5%
0.65
0.36
0.24
殘碳
1.48
1.69
總燃料熱值
8.31
8.23
7.36
間接能耗
外購電力
0.58
0.59
0.55
外購蒸汽
0.10
0.11
0.083
總外購能源熱值
0.67
0.7
0.63
非再生能源總計
8.98
8.93
7.99
再生能源
太陽能(度)
1,286,357
2,931,341
5,898,240
註1:能源耗用= 燃料使用量*單位燃料熱值。
註2:非再生能源統計範圍為煉化三廠生產活動所使用之能源;惟綠能所提供的再生能源使用量以全公司為範疇。
註3:單位燃料熱值為:(1) 天然氣 8224-9000 Kkcal/KS、(2) 燃料氣 4406-7962 Kkcal/KS、(3) 液化石油氣 6,635 Kkcal/KL、(4) 低硫燃料油 (0.5% ) 9,200-9844 Kkcal/KL、(5) 殘碳 9,580 Kkcal/TON、(6) 外購電 860 Kkcal/MWH、(7) 外購蒸汽724 Kkcal/TON
註4:2023 年天然氣、燃料氣及燃料油改採三廠實際單位熱值進行統計。
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台灣中油計有6個單位受納管,各單位依法需設置之再生能源義務量盤點情形如下表。
台灣中油積極評估具潛力之空地,規劃建置太陽光電系統,2023年投入新臺幣13,530萬元預算於太陽光電技術開發研究,截至2023年,已建置完成254座太陽光電(PV)案場,設置完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約12.946MW(不含出租709 KW),遍布全台及離島地區,包括加油站屋頂、供油中心、煉油及石化廠區及辦公大樓屋頂。2023年太陽能發電站之再生能源產生量為1,460.2萬度,售電給台電公司,多數於2023年改為發電自用;截至 2023年底,共252站自發自用,其中取得再生能源案場認證20座,7,260張再生能源憑證。未來計畫於2024年設置之再生能源發電容量總計為12.132MW,並預計2025年總設置容量目標達25.078 MW。
為因應氣候變遷對於水資源產生的衝擊,台灣中油建立一套完整的水資源管理機制,以多元化水資源利用策略,從「廢水回收再利用」及「水資源取得」兩面向著手,落實水資源管理,用水計畫均經供水影響評估,取水並未對水源造成重大影響。
用水
依據水利署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要求規劃與統計水資源的使用,同時研發團隊持續投入相關研究,以高效能設備優化製程用水循環回收再利用機制,而加油站亦設置綠建築之雨水回收系統 。
取水
擴展水源取得模式,配合政府再生水廠策略,大林煉油廠於2022年起每天認購約10,000公噸由高雄市臨海再生水處理廠生產的再生水;桃園煉油廠也與桃園市政府簽訂契約,待再生水處理廠竣工,將每日購買10,000噸的再生水來使用。
為進一步掌握各廠區的水源壓力及用水風險,台灣中油採用世界資源研究院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 開發之水風險評估工具及配合當地水資源分布情況,如水源穩定性、區域供需比等指標,鑑別並評估關鍵營運廠址用水風險,擬訂水風險管理策略。根據 WRI Aqueduct Tool,台灣中油國內關鍵營運廠址以水源穩定性、區域供需比等指標評估用水風險皆為低度風險。
各廠加強更新散水片與蜂巢式擋水器,可提高水塔運轉效率,並可將冷卻用水在蒸發過程之飛散損失由0.1%降至0.003%以下,以節省水塔補充用水量。
各廠以超純水裝置進行造水,有效提高每次循環的採水量與降低廢水產生量。設置原水前處理互換式電透析裝置(EDR)可減低自來水的導電度與總硬度,由改善進水水質而提高離子交換樹脂採水量,並節省鍋爐用水量。
非流動式消防水池容易造成水質惡化,利用消防水回流沖激水池池面以抑制藻類滋長情形,提高後續用水水質。
節省製程用水
各廠設置冷凝水監控與分流裝置,隨時監控冷凝水水質,以改善製程冷凝水因受污染而無法重複再利用;使用電磁閥控制回收至水塔當作補充用水;利用脫氣槽回收低壓蒸氣,回收熱能與冷凝水。
放流水回收再利用
製程廢水經處理後送至工業區聯合污水廠匯流,部分放流水可以回收再利用作為污泥脫水機沖洗水或焚化爐洗滌塔用水;公用廢水經沉澱去除沉積物後,經廢水廠砂濾裝置匯合後放流,部分放流水可用於清洗明溝或油槽。
認購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