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風險管理政策並建立危機管理機制,台灣中油訂定「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及「整體風險衡量原則」,建立風險管理運作體系、內部稽核制度及因應危機發生啟動危機應變小組,以維持適當有效內部控制運作,並設立四大風險管理政策作為組織風險管理的指導原則:
風險管理運作機制
為落實風險管理制度,台灣中油於1998 年3 月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各單位風險小組,持續執行台灣中油風險管理運作機制,以「風險圖像(風險矩陣)」為評估工具,並建置企業風險管理系統(ERM),系統化紀錄、追蹤管控台灣中油各項風險之改善辦理情形。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圖
風險管理運作
2025年風險管理運作成果
台灣中油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代表董事會擔任指導委員,督導會議之進行,以深化董事會對風險管理業務的監督與參與;全體董事會成員參與公司年度整體風險項目意見調查與排序,並不定期參加高階風險管理專題講座,以提升治理層級的風險視覺與管理能力。
風險管理委員會就企業營運可能面臨之風險進行整體性檢討,研擬各種因應配套方案,檢討因應之道,並監控處理成果。2025台灣中油辨識11個風險項目,各項目經採取措施改善並持續監控後,各項風險均維持既有風險等級。
註:台灣中油亦依循「TCFD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架構鑑別氣候變遷之潛在風險與機會,請詳見2025永續報告書2.1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
內部稽核及外部監督
為強化內部控制與檢(稽)核制度,台灣中油設立董事會檢核室,並確保內部稽核人員獨立性,充分授權辦理各項檢(稽)核工作,針對稽核制度訂定下列面向規範:
SDGs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