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風險管理政策並建立危機管理機制,台灣中油訂定「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及「整體風險衡量原則」,建立風險管理運作體系、內部稽核制度及因應危機發生啟動危機應變小組,以維持適當有效內部控制運作,並設立四大風險管理政策作為組織風險管理的指導原則:
為落實風險管理制度,台灣中油於1998 年3 月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各單位風險小組,持續執行台灣中油風險管理運作機制,以「風險圖像(風險矩陣)」為評估工具,並建置企業風險管理系統(ERM),系統化紀錄、追蹤管控台灣中油各項風險之改善辦理情形。
台灣中油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代表董事會擔任指導委員,督導會議之進行;全體董事會成員參與公司年度整體風險項目意見調查與排序,並不定期參加高階風險管理專題講座。
風險管理委員會就企業營運可能面臨之風險進行整體性檢討,研擬各種因應配套方案,檢討因應之道,並監控處理成果。2023 年台灣中油識別了11個風險項目,經過採取措施改善並持續監控後,有9項殘餘風險值保持不變;長途油氣管線洩漏、工場跳俥與非計畫性停爐等2項殘餘風險值則有所下降。
辨識風險與機會
風險類別
因應措施與行動方案
綠能轉型政策之衝擊
社會法令
配合政府政策對財務及營運之衝擊
資安攻擊事件之風險
資訊科技
員工貪瀆違常風險
人員行為
氣候變遷之衝擊
生態環境
油氣穩定供應與安全
營運管理
人才斷層、核心技術流失及委外整體風險
危機/突發事件處理失當
未落實職安衛標準作業程序(含承攬商)致產生施工或操作風險
長途油氣管線洩漏
SDGs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