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連續十九年獲得惠譽信評公司評等「AAA(twn)」
惠譽信用各評等等級代表受評者具備最為強健的財務承諾償付能力,此能力受可預期之事件負面影響的可能性極低
註:一個評等等級可以加上「+」或「-」的微調符號,以代表其在某個主要評等級別中的相對地位。
為全面落實穩健的公司治理,台灣中油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董事會議事規範」,並遵循「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經
濟部所屬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秉持誠信原則執行各項企業經營活動,嚴禁任何貪腐、賄賂及利用職務圖利他人或自己等任何形式舞弊行為,以持續強化董事會職能。
多元董事會組成
台灣中油為經濟部100%持股之國營事業,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且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本公司自第34屆董事會(2023年11月15日生效)起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取代監察人制度。董事主要學經歷、薪資組成及進修情形可參閱 20234年股東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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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運作
台灣中油每月召開董事會議,審定各部門重大經營策略並檢視營運報告及其執行進展,評量經營團隊之業務績效,每月董事會議事錄皆公開於台灣中油全球資訊網。
台灣中油將原「事業計畫審議小組」、「探勘審議小組」及「採購審議小組」合併設置「經營投資審議小組」,俾於董事會會議前充分討論各議案,再將審議意見提供董事會決策參考,以節省董事會議事時間並提升議事效率。2024年召開「經營投資審議小組」會議計11次,審議21案。
台灣中油自第34屆董事會(2023年11月15日生效)起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行使原監察人之職權事項,2024年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計4次,審議18案。
董事會與利害關係人多元協商
台灣中油「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亮點一:董事進修規劃多元 到府董監進修課程
亮點二:台灣中油導入TIPS獲頒TIPS_A驗證,受各界高度肯定
SDGs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