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使用與管理
再生能源使用
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台灣中油計有5個單位受納管並規劃建置太陽光電系統案場,2025年新增設太陽光電系統容量達3.943MW,案場遍布全臺及離島地區,包括加油站屋頂、供油中心、煉油及石化廠區及辦公大樓屋頂,以符合各單位依法需設置之再生能源義務量。
水資源使用與管理
為因應氣候變遷對於水資源產生的衝擊,台灣中油建立一套完整的水資源管理機制,以多元化水資源利用策略,從「廢水回收再利用」及「水資源取得」兩面向著手,落實水資源管理,用水計畫均經供水影響評估,取水並未對水源造成重大影響。
台灣中油各廠水資源管理措施
2025年煉化三廠水資源使用
廢汙水排放與管理
台灣中油之廢水污染防治首重製程廢水源頭排放管制措施,輔以高效能設備進行廢水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經回收處理作業之放流水遵循環保法規標準,減緩因生產過程所產生的廢污水對環境造成影響。台灣中油放流水主要之污染物為石油中所含之有機成份,放流水持續定期監測重點為懸浮固體(SS)、化學需氧量(COD)、油脂(Oil)及酚(Phenol)等項目。
如遇管線破損情形,台灣中油將立即清除破損管線內的餘油、移除受污染土壤,並與居民協商停用地下水,改由台灣中油提供灌溉用水,飲用水則由台灣中油補助安裝自來水設備,不影響民眾日常用水。此外,更增設壓力監控系統、巡管點、防蝕測試點,並積極規劃管線汰換工程, 全力防阻管線破損情況發生。2025年各廠放流水監測皆經妥善處理,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無地下水之排放。
廢棄物排放與管理
為強化廢棄物減量、申報、貯存、清理( 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之管理, 台灣中油訂有「事業廢棄物管理要點」及「事業廢棄物追蹤作業原則」,強化廢棄物清理之追蹤與管理,並依據法規及執行現況,不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滾動式檢討修正,以落實廢棄物管理。
2025年煉製及石化廠之再利用廢棄物主要為廢沸石觸媒(主要成分為三氧化二鋁(Al₂O₃)、二氧化矽(SiO₂))及廢活性碳,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之再利用用途,送至再利用機構,其再利用率達100%。
主要生產工廠廢棄物處理情況
土地與地下水汙染防治管理
台灣中油依法令進行土壤與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改善工作,2025年解除列管場址8處,總計至2025年底,已解除列管場址65處,尚有27處被列管。
2025年土壤整治方式
空氣汙染管理與環境法規因應
台灣中油各廠主要之空氣污染物為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粒狀污染物(TSP),排放來源包含煙道、廢氣燃燒塔、儲槽、設備元件及裝載操作等。
空氣污染改善計畫預期效益
台灣中油依此提出5大面向改善計畫,規劃2017年至2031年於煉化廠投入 118億元預算,目標完成共35項空污改善計畫,截至2025年已完成35項,預期大幅減少污染排放。
空氣汙染改善措施成效
台灣中油持續強化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改善,透過研訂管理目標(季檢測洩漏率0.18%、修護率70%及自主檢測率13%)、建立高洩漏風險設備元件清單及推廣設備元件自主檢測管理系統,並定期召開會議追蹤執行成果,台灣中油設備元件洩漏率已明顯改善。
環境污染管理具體措施
SDGs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