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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運作

公司治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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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

本公司由董事會秘書室主任專責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包括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項目,以落實公司治理,112年度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情形:

  • 依法辦理董事會會議、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小組會議相關事宜,包含召集、通知、開會、會議紀錄等一般行政事務。
  • 規劃年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小組會議開會日期。
  • 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 確保本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小組之運作並無違背法令、章程、股東會決議及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規定。
  • 保存董事會議相關資料。
  • 協助董事安排進修計畫及課程。
  • 辦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小組績效評估並揭露於公司外網。
  • 確保董事會成員即時獲悉公司重大訊息。
  • 協助辦理公司治理評鑑相關業務。
  • 本公司聘任之簽證會計師每年皆評估其獨立性與適任性,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本公司公司治理權責部門主管每年皆參考相關規定安排專業進修,其中公司治理主管董事會秘書室主任111年度進修時數達2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