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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駁斥自由時報報導不實 對國內汽柴油、桶裝瓦斯、天然氣及燃料油調價機制提出說明
  • 刊登日期:103-12-20

中油公司今(20)日駁斥自由時報不實報導,以訛傳訛,造成社會大眾誤解,並予以嚴正澄清。

中油表示,不同油氣類產品有其不同的計價基準,因此並不是國際原油價格跌多少,各類油氣產品就會隨之下跌。

汽柴油:國際油價漲跌反映在浮動油價公式上,是呈現在稅前批售價,所以比較漲跌幅,要拿稅前批售價來與國際油價漲跌比較,才合理。因為零售油價內含貨物稅、能源與環境負擔(含空污費、土污費、石油基金)及營業稅等稅費,除營業稅之外,其他部分不會隨著國際油價變動而調整。

以最新的資料顯示(如附表),目前1公升92無鉛汽油零售價25.9元中有將近11元是稅費,比例高達4成2,所以國際原油的漲跌幅度反映在國內零售油價的漲跌幅會變小。如同1碗滷肉飯40元,假設其中白米成本20元,稅金、滷肉、店租、瓦斯及其他管銷等費用20元,如果白米價格下跌10元,反映在米飯成本降幅是50%,但是這10元若反映在滷肉飯價格上,則只能降價25%。原油成本對零售油價而言就如同滷肉飯的白米,國際原油價格下跌約4成,中油已完全反映在批售價上,但在外加稅費後,零售價的降幅約25%,所以外界會有降幅較小的錯覺。

燃料油:低硫燃料油的計價方式與汽油不同,所以若拿汽油計算基礎的7D3B(即70%杜拜油價+30%布蘭特油價)資料比較,來質疑「燃料油價格未隨國際原油價格調降」,未必正確。目前中油國內低硫燃料油的計價基礎,係採用中油低硫燃料油的自產成本及進口成本3個月加權平均做為調價基準,因此反映在價格,不論漲價或跌價都會落後反映,這與天然氣計價機制相似。

近年來中油公司為協助政府照顧國內相關業者,在低硫燃料油的調價上,屢屢採取「未足額反映調漲」,以致國內低硫燃料油銷售連年虧損。根據中油公司會計資料顯示,中油國內低硫燃料油銷售民國100年度虧損36.8億元、101年度虧損78.04億元、102年度虧損15.82億元,今(103)年度前11個月虧損16.53億元。國內油品市場已經完全自由化,如果國內低硫燃料油銷售有利可圖,應該會有不少貿易商將從國外進口低硫燃料油到國內銷售,然而截至目前為止這個現象並沒有發生,可見中油低硫燃料油目前在國內的售價較正常的「合理價位」便宜,貿易商在評估無利可圖之下,自然不願意進口低硫燃料油到國內銷售的生意。

103年11月及12月依計價基準計算,低硫燃料油每公秉調降156及827元,中油公司因尚有吸收未調整金額每公秉1,373元,原本碰到降價時應先行回收,但為減緩工業用戶的負擔,已全數調降,並無未降價情形。

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液化石油氣價格皆依機制辦理【即每月初依據沙烏地阿拉伯國營石油公司公告的當月期約離岸價CP(Contract Price)、海運費及匯率等因素檢討調價金額】。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及照顧民生,採緩漲緩跌措施,去年12月因國際價格創新高,中油每公斤吸收9.65元,隨後國際價格下跌,中油再逐步回收,到12月為止才回收完畢,11及12月液化石油氣每公斤已分別調降2.5及1.65元,下個月將視國際價格全額調降。

天然氣:國內天然氣價格依據政府核定的天然氣計價公式及調價機制辦理,並遵照「天然氣事業法」函報經濟部備查。單月調幅在3%以內,連續3個月調幅在6%以內,授權中油自行公佈,若超出授權幅度,陳報經濟部核定。氣價調整則反映中油全年進口LNG氣源成本變動,主要是與「日本原油進口報關價之3個月均價」(JCCa3)連動,所以不論上漲或下跌都會有落後反映的情形,未來幾個月天然氣應該會繼續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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