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檢察、廉政、調查等機關及廠商召開廉政平臺宣示大會,共同對外宣示拒絕不法勢力干預,傳達採購案件結合廉政平臺之公開透明推動模式。
定期拜訪地檢署,與專組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交換意見,並留存紀錄備查,增進互信,俾使平臺運作順暢。
定期召開聯繫會議,就可能面臨問題、風險及爭議進行討論,確保決策及作業合規合宜,並針對風險因子,共同蒐集、研析及協商處置方式,達成業務興利。出席人員除工作小組成員外,得視需要邀請上級機關(單位)、檢察、廉政或調查機關等派員列席,就相關議題提供專業意見。
透過廉政平臺公開揭露相關資訊,使相關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大眾得知購案資訊,避免限制競爭疑慮,主動將「案件背景」、「規劃過程」、「施工照片」等資訊內容登載本公司官方網站,適時說明案件辦理進度、為案件釋疑並登錄廉政倫理事件,俾落實行政透明機制。
透過會議等適當場合,遴聘專家學者,針對本案相關承辦人員,講授履約管理、驗收應注意事項(含如何防弊)及如何處理採購履約爭議等問題,精進採購專業知能。
如遇廠商對查驗或驗收有不同意見,透過平臺協調引導其依循法定程序提出疑義,並協助業管單位依法妥處,以確保契約合理及強化採購效益。
採購或監造單位如遇違常狀況主動通報政風部門,隨時掌握本案弊失風險,並預作相關處置作為,避免違失發生或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