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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書

如果遇到了性騷擾,請將申訴書以親送、郵寄、電子文件等方式向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或電話連絡後14日內補送申訴書。

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程序

收件後,當月輪值委員3日內確認申訴案是否受理,若決定受理則由主任委員指派3位以上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於60日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並通知當事人。

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書

申訴案件經評議性騷擾成立則作成懲處及其他適當處理之建議並通知當事人。若不成立則審酌審議情形為必要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