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都市更新招商基地坐落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二小段576、576-1、576-2及576-3地號等4筆土地,面積合計4,107平方公尺(約1,242坪),土地使用分區為部分第二種商業區(特)、部分第三種住宅區,土地皆為本公司所有。
二、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業經臺北市政府115年5月5日府授都新字第1156019745號函同意本公司公開評選都市更新實施者,未來更新後本公司將透過權利變換方式取得更新後應分配之土地、建築物及車位,以集中且優先選配為原則,建築物部分優先分回一般事務所及店鋪(面臨八德路二段獨棟辦公建物);實施者分回部分則可依都市計畫及相關法令規定規劃。
三、本案於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式公告,並訂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標,並訂於115年10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中油大樓5樓513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如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同時間、地點辦理資格審查,且不另行公告,公開評選公告及公開評選文件購買方式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連結)查詢。
※本案招商公告共同負擔比率為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