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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公司說明101年油價政策性負擔項目及經營績效獎金
  • 刊登日期:102-11-26

中油公司今(26)日針對101年油價政策性負擔項目及經營績效獎金提出說明。

中油公司油價緩漲機制實際取消時間為101年4月1日,在3月以前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進行油價緩漲與春節期間凍漲,中油公司汽、柴、燃料油每公升吸收價差分別為新台幣5.34、5.44及4.07元,造成新台幣185.04億元的政策性負擔金額。在取消緩漲機制之後油價採用逐步調升而非一次調足,直至101年6月底才完全漲足,因此4~6月間油價應調未調(足)金額持續增加至新台幣53.51億元,101年中油公司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吸收油品價格之緩漲政策性負擔高達新台幣238.55億元。

另外中油公司101年度政策性負擔項目尚包含計程車與大眾運輸油價補貼新台幣30億元、天然氣與液化石油氣吸收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64.17億元與49.34億元,另捐贈中石化安順廠污染案第2階段居民照護補助計畫及高雄林園區聯外道路等項目,101年度經濟部核定中油公司政策性負擔總金額為新台幣501億元。中油公司101年度稅前虧損337億元,若加回政策性負擔金額,則實際盈餘為164億元。

中油公司經營績效獎金是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規定核發,分為「考核獎金」及「績效獎金」兩部分,總額以不超過4.4個月薪給為限。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屬於「兼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勞工」,因此考核獎金制度近似公務員的考績與年終獎金制度,包含「考成獎金」、「考績獎金」、「全勤獎金」及「工作獎金」等項目,核發總額視公司年度工作考成成績而定,考成列甲等,以2個月為上限。考成列乙等,考成成績在75至79分間,核發1.5個月;考成成績未滿75分,則不得超過1個月。

中油公司表示,原績效獎金計算方式為加計政策性負擔金額後,年度盈餘達法定預算即可發放2.6個月為上限的績效獎金,但102年修法後減少為總額以不超過2.4個月為上限,計算方式以加計政策性負擔修正後年度盈餘,達到法定預算數則發給1.2個月為限,未達法定預算數則按比例發放,虧損則不發放獎金;如超過法定預算數,則每超出6%獎金加發0.4個月,上限以加發1.2個月為限。

中油公司101年度配合政府政策穩定民生物價、補助大眾運輸及照顧弱勢族群而減少獲利或產生額外支出,導致稅前鉅額虧損,若加回政策性負擔金額,實際表現應為獲利新台幣164億元,行政院核定工作考成甲等,因此發放2個月考核獎金與1.19個月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