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公司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加105元,中油A走0.01公升」,提出說明。
中油公司表示,自民國74年新制營業稅法(即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後,規定交易金額一律以元為最小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又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尾數不滿通用貨幣一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依這個法令,所有的交易金額顯示一律改為到元為止,電子式加油機微電腦運算程式亦修訂為顯示「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在消費者加油時,微電腦接收到的信號轉換為公升數(小數點2位,如3.01)乘以預設單價(小數點2位,但通常到角為止,如35.00),得到一小數點3位的金額,再以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以元來顯示於加油站面板及統一發票上,以95無鉛汽油單價35.0元為例,加油2.99、3.00、3.01公升均為105元,若顧客要求加105元,有可能加到3.01公升,也有可能2.99公升或3.0公升,建議顧客可指定公升數加油。
中油公司身為國營事業,絕不會經由加油機尾數誤差來謀取消費者利益,請消費者放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