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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加油機計價採四捨五入並無不法
  • 刊登日期:99-05-11

中油今(11)日針對部分民意代表質疑「中油加油機計費收費尾數,採無條件自動進位」,與事實不符,提出說明。
中油表示,自民國74年新制營業稅法(即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後,規定交易金額一律以元為最小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又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尾數不滿通用貨幣一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依這個法令,所有的交易金額顯示一律改為到元為止,電子式加油機微電腦運算程式亦修訂為顯示「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在消費者加油時,微電腦接收到的信號轉換為公升數(小數點2位,如50.67)乘以預設單價(小數點2位,但通常到角為止,如30.50),得到一小數點3位的金額,再執行四捨五入到元來顯示於加油站面板及統一發票上,絕非元以下「無條件自動進位」。
中油身為國營事業,絕不會經由加油機尾數誤差來謀取消費者利益,請消費者放心加油。